东莞市洪鑫生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:+86-0769-87758134 传 真:+86-0769-87561323 手 机:13318444697 联系人: 王雪峰(业务经理) Email:1427514052@qq.com 地 址: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新市场内9-10号商铺 网 址:http://www.hxs168.net |
饭堂承包合同书
甲方: 公司 (以下简称甲方)
乙方: 东莞市洪鑫生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乙方)
为了加强职工管理,提高饭堂质量,改善环境卫生以及员工生活得到保正。兹甲乙双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有关规定,本着平等、自愿的原则,在友好协商,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合作协议,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,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。
一、合同的内容:
1-1、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,甲方将饭堂承包于乙方经营管理。
1-2、员工伙食费标准:RMB 元(含早、中、晚三餐)、夜宵费用另记(不含税)。
1-3、职员伙食费标准:RMB 元(含早、中、晚三餐),夜宵费另记(不含税)。
1-4、饭堂设备;
1-5、每逢法定节假日乙方免费为甲方加餐加工,原材料费用另计(如春节、端午节、五一、中秋节、国庆节、元旦节)。
二、甲方责任与义务:
2-1、甲方免费提供饭堂水、电、燃料(甲、乙双方可协商解决)。
2-2、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工作场地及驻厂工作人员住宿和安全工作。
2-3、甲方管理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与乙方驻场负责人沟通,通知用餐人数,当天夜宵人数须在下午16:30分前通知乙方。
2-4、不定时向乙方反馈伙食意见,协助乙方处理员工投诉意见及异常状况。维持餐厅正常的用餐秩序,配合乙方进行用餐人员及管制饭卡。
2-5、依合同监督饭堂质量及及结算伙食费用。
2-6、协助乙方驻厂人员办理有关证件(费用由乙方自理)
2-7、甲方所有员工及职员统一在饭堂就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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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乙方责任与义务
3-1、自行招聘从业人员(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、身份证、技术证等),自行负担薪资、保险、福利等,保证驻厂人员遵守甲方一切规定并承担违规之处罚责任。
3-2、配合甲方管理单位之协调及决定。
3-3、严格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食品法》及甲方规定经营,所有的提供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法标准,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(依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为准)。由乙方承担相应医疗费用及法律责任。
3-4、依营养均衡原则搭配菜样,设计菜单。
3-5、异常状况及员工投诉及时联络甲方代表协调处理。
3-6、自行承担经营债务及经济纠纷。
3-7、定时清扫饭堂及保洁区,饭堂每周一次大清洁,每餐清洁餐桌椅,保证下水道畅通。
3-8、饭堂之剩饭剩菜由乙方自行处理。
四、付款方式
4-1、每月底由甲、乙双方代表发放饭卡或每天报数为依据造表计算本月伙食费。
4-2、次月的5日已前现金或现金支票付清上月伙食费。
4-3、付款时乙方提供一般收款,甲方要求开具税务发票时,乙方应予以配合,税率(8.5%)由甲方负责。
五、其它
5-1、本合同由甲、乙双方代表签章后立即生法律效力,任何一方中途毁约或擅自终止合同,都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5-2、本合同若要终,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。
5-3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。本合同未尽事宜,可经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,该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约代表章后生效,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: 乙方: 东莞市洪鑫生膳食管理有限公司
代表: 代表:
电话: 电话:
日期: 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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